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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汝尧 来源: 时间:2004-11-12 17:37:14 总浏览: 1949
关于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在遭受
严重破坏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梁从诫会长:
2003年8、9月份和2004年8月份,我两次进入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文简称“羌塘保护区”)调查,所见所闻让人惊心:该保护区正在遭受严重破坏,并且,情况愈演愈烈,堪称危急。我现将调查到的有关情况向您报告,请予审阅。
一、羌塘保护区基本情况
羌塘保护区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北部,与新疆、青海相邻,在东经79°42′—92°05′。北纬32°10′—36°32′,总面积29.8万平方公里。行政隶属于那曲地区双湖、尼玛二县和阿里地区改则、革吉、日土三县。1993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羌塘保护区,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羌塘保护区是高寒草原、草甸、湿地等生态系统及珍稀野生动物类型的保护区,保护区内生存着具有世界性保护价值的动物种群和区系,并且这些珍稀濒危物种的大型种群几乎只分布在保护区内,所以具有很高的科研价值。该保护区内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牦牛、藏野驴、藏羚羊、雪豹、黑颈鹤、胡兀鹫、金雕等;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藏原羚、盘羊、岩羊,猞猁、各种鹰、隼等。目前,我国的野牦牛总数不超过15000头,其中约8000头分布在羌塘保护区。羌塘保护区野生动物具有极高的稀有性和濒危性,表明该保护区是一个价值巨大的生物基因库,是青藏高原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最后一片保留较为完好的栖息地。
羌塘保护区的气候特点是寒冷、干燥,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空气稀薄,太阳辐射强烈,年平均气温-8℃—4℃,年降水量50—400毫米。羌塘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系统一旦遭受破坏,极难恢复。
羌塘保护区的建设,不仅对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平衡有重大意义,而且在保护自然遗产、维护生态平衡方面具有全球意义。
二、羌塘保护区正在遭受严重的破坏
1、 大量非法开采金矿。
目前,羌塘保护区隶属的所有5个县境内都存在大量非法开采金矿现象。正在开采的金矿分布,既有在缓冲区境内,也有在核心区境内。较之去年,无论是在缓冲区,还是在核心区,今年开采的金矿数量都在急速增加。据保守估计,目前在羌塘保护区内内,开采的金矿数量超过100个,从业人员超过15000人。金矿老板和矿工主要来自青海、湖南和黑龙江三个省。
羌塘保护区境内大量非法开采金矿,带来严重的生态生态问题。因为,淘金需要大量的水,所以金矿开采地全部属羌塘保护区内难得的水草丰美之处。金矿开采之处,植被遭完全毁灭,河流水系亦随之改观。这对野生保护动物的负面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另外,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对土地利用开发项目进行环境评价。显然,这些严肃的法律条文在羌塘保护区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执行。
与此同时,开矿还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如1)滋生腐败。金矿老板和西藏一批官员搞钱权交易,以便能在羌塘保护区里开矿; 2)矿工的基本人权得不到保障。矿上医疗条件差,而矿工中的高原病发病率很高,病死率也很多。有的矿上在短短的每年四、五个月开矿期里,病死率竟高达0.7%。有些矿工是被金矿老板骗来的,不能获得合理的报酬。3)影响当地治安和民族团结。矿上从业人员大部分来自外省,属于汉、回、撒拉等民族。矿上从业人员盗窃当地藏族牧民的财物,甚至为夺得草场用来开矿而殴打当地藏族牧民的案件已发生多起。
2、偷猎、人畜增加。
羌塘保护区的偷猎现象时有发生。偷猎对象以藏羚羊为主。偷猎人员既有外地人,也有本地人,甚至是本地官员 。
目前,大约有3000户牧民、17000人、110万头家畜生活在羌塘保护区内。羌塘保护区内的人畜数量都在迅速增加。 1976年至今,一些位于保护区里的乡人口增长了一倍。这势必增加对已经脆弱的生态系统的压力,与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的繁衍和生存产生矛盾。家畜和野生动物的混杂也增加人畜共患的寄生虫和传染病爆发的机会,对家畜和野生动物都极为不利。此外,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在羌塘保护区境内野牦牛和家牦牛杂交的“混血”牦牛已达一两千头。如果不把家牦牛和野牦牛种群分离,我们将面临着失去野牦牛种群优良遗传基因的危险。
三、对加强羌塘保护区管理工作提三个建议
1、中央有关机构、部门迅速组成调查组,全面而深入地查处羌塘保护区境内大量非法开采金矿一事。
如果仅仅依靠西藏自治区有关机构、部门查处羌塘保护区境内大量非法开采金矿一事,将很难做到“全面而彻底”,因为西藏自治区的一批官员和金矿老板有权钱交易。
目前,在羌塘保护区内开金矿的老板和西藏自治区的一批官员形成的同盟关系日益紧密。老板们纷纷制定二、三年甚至更长时间在羌塘保护区内的开矿计划。中央政府如果不能及时严肃查处羌塘保护区金矿案,任其发展下去,羌塘保护区将遭受毁灭性破坏。
2、 改革羌塘保护区管理体制。
目前,羌塘保护区管理部门的人事权归地方管辖。这样,当地方党政部门或其主要领导
做出破坏保护区的事时,保护区管理人员将很难做到依法与之抗衡。
如果羌塘保护区管理部门的人事权归国家林业系统垂直管辖,这将有利于保护区工作的开展(此事涉及到中国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
3、 新闻媒体和民间环保组织密切关注羌塘保护区的状况。
羌塘保护区的生态价值在中国乃至全人类都是无可替代的。在此危急关头,中央有关机构、部门及社会各界理应对它密切关注。如是,实乃羌塘保护区之幸、中国之幸、全人类之幸,功莫大焉!
此致
敬礼!
自然之友会员:周汝尧
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
附:
周汝尧简介:
1967年出生于江苏省灌南县,1987年毕业于江苏省淮阴师范学院,1997年开始作为一名环保志愿者致力于环境保护工作。现为自然之友会员、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特约作家、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读者》杂志社特约记者、《西部人》杂志社特约记者。著有《黄河纪行》、《读者林》两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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